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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公布第一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榕城区公布第一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有效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强化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府办[2016]4号)精神,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我办按照工作部署,分别于20163月和20173月进行二次清理,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在各自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进行清理调整。我办集中人力、时间,认真审核,补充完善资料,形成了《揭阳市榕城区第一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并于20174月中旬转区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620日,《揭阳市榕城区第一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经榕城区人民政府六届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对外公布。

《目录》涉及区直6个单位的11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7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4项。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通知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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