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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工作
来源:榕城公安分局
时间:2018-09-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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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自9月1日起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工作。凡在榕城区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持有效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申请办理。申领成功后,在20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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