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揭审投报〔2021〕2号)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有关要求,榕城区积极发挥审计在推动相关工作健康高效发展的作用,切实抓好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榕城区榕新厨余垃圾处理站、大件垃圾处理站运营绩效不佳。
审计意见:一是榕新厨余垃圾处理站的厨余垃圾处理设备于2020年2月10日完成设备采购、6月28日通过设备验收、7月起开始调试运行,设计日处理量5吨,但截至2020年12月末,仅处理厨余垃圾197吨,日均1.07吨,占设计量的21%,运营绩效不佳。二是榕新大件垃圾处理站的大件垃圾处理设备于2020年2月10日完成设备采购、5月26日通过设备验收、10月起开始调试运行,设计处理量为5-8吨/小时,但截至2020年12月末,仅处理大件垃圾约5.6吨,运营绩效不佳。
榕城区应尽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切实提高项目的运营绩效。
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12月30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委托揭阳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工作,采用“固液分离+无害化焚烧”的模式,对收集到的厨余垃圾进行预处理,然后经由榕新垃圾压缩站转运至揭阳市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同时,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教育局、市监局等部门,指导岐山学校、立德学校、集渔餐饮店等场所提高分类准确度,落实厨余垃圾上门收集对接工作,切实提升处理站运营绩效。2021年以来,共收集处置厨余垃圾218吨,日均1.5吨,占设计量的30.7%。
二是结合市场化项目,落实揭阳龙马公司对区城管执法局直管14个转运站(点)及卫生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大件垃圾及时清理,转运至大件垃圾处理站集中分拆处理。
(二)尚未建立健全持续的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审计意见:经清理,市城管执法局、榕城区、揭东区和空港经济区2019年至2020年投入垃圾分类工作的各类资金合计1114.71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992.01万元,占比88.99%;市、区级资金122.69万元,占比11.01%,市、区级资金投入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资金总量偏少或过度依赖上级补助资金,且榕城区、揭东区和空港经济区尚未建立健全常态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榕城区、揭东区和空港经济区应尽快建立健全持续的垃圾分类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市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情况:根据《关于批复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揭榕财2021]19号),榕城区已将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大根据《关于批复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揭榕财2021]19号),榕城区已将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大件垃圾处理站运营费用等相关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确保市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件垃圾处理站运营费用等相关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确保市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三)现行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机制体制不顺,征收类型多样、征收标准不一、可操作性不强、征收效果不理想,未能体现“谁污染、谁付费”原则。
审计意见:榕城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论证,尽快制订与之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定价机制和具备可操作性的生活垃圾收费征收办法,充分体现“谁污染,谁付费”“多污染、多付费”的原则。
落实情况:榕城区积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机制改革,在完成《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核定调查报告》制定和《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区城管执法局于2021年1月18日向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于4月19日向区发展和改革局补送《制定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建议书》,同时落实区城管执法局认真组织《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于4月29日完成举行听证会的公告,于5月10日完成听证会参会名单公告,两个公告都在区城管执法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听证会将于5月31日召开。
(四)榕城区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支出进度较慢。
审计意见:2020年6月,市财政下达榕城区财政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67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末,该区财政已列支409.62万元,占比61.14%,支出进度较慢。
榕城区应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落实情况:2020年6月,市财政下达榕城区财政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670万元,截至2021年4月底,榕城区财政已列支489.624万元,占比73.08%。
下一步,榕城区财政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进度及时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五)截止2020年12月末,榕城区、揭东区、空港经济区未能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审计意见:截止2020年12月末,榕城区公共机构65个、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64个、覆盖率98.46%,揭东区公共机构72个、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21个、覆盖率29.17%,空港经济区公共机构35个、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15个、覆盖率42.86%,未能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榕城区、揭东区、空港经济区应按要求推进、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任务。
落实情况:榕城区共有公共机构65个,审计期间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64个,前期人武部因办公楼改造、装修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暂缓开展,5月中旬已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榕城区实现了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覆盖。
(六)榕城区有害垃圾收集量低,收运体系未健全。
审计意见:根据《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中“揭阳市生活垃圾各组分近、中、远期产生量预测”表,榕城区在2020年日均产生有害垃圾3.66吨。目前榕城区只建1座有害垃圾收集点,其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主要依托日常巡查检查或现有其他垃圾收运体系进行收集。自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该收集点只记录有害垃圾交接7笔(其中:灯管10支、油漆瓶桶8个、油漆笔2支、杀虫剂和空气清新剂5瓶、药片2排、消毒液瓶3个、油漆桶4个)。有害垃圾收集量少、收运体系不健全。
市城管执法局、榕城区应严格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创建标准和有害垃圾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有害垃圾收集点前端的统一收集工作,落实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业单位做好有害垃圾终端处理。
落实情况:榕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1+3+6”的模式,分批推进辖区各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因前期氛围还未形成,且审计期间仅公共机构及东升街道实施垃圾分类,有害垃圾收集量少。
榕城区积极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截止2020年底已实现全区生活垃圾100%转运至市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率达100%,杜绝有害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发生。同时,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发改局、教育局、住建局、市监局等部门,规范前端产生源主体配置具备监管条件的有害垃圾投放设施,确保有害垃圾台账完整、去向明确。并已落实市场化项目公司(揭阳龙马公司)对各转运站点收集到的生活垃圾进行监督,对发现的有害垃圾及时转运至榕新有害垃圾收集点进行暂存,处理体系计划纳入揭阳(大南海)石化环保项目(危废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年)。但由于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因此目前正与肇庆市的一家危废处理企业进行洽谈,计划签订处理协议作为过渡。
(七)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不完善
审计意见:因市区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能力不足,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尚未完善,截至2020年12月末,示范片区(榕城区东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效果不理想,所产生的厨余垃圾仍以原有的运输方式为主,“混装混运”至市区的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处理。
榕城区应尽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实做到垃圾分类后,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落实情况:2020年12月30日,经榕城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委托揭阳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工作。截止当前,龙马公司已配置转运车辆3台,对东升街道辖区内部分学校、餐饮机构厨余垃圾开展收运处置工作。
下来,榕城区将结合示范片区创建进度,加快推动崇德厨余垃圾处理站建设进度,同时研究制定四分类收运体系,逐步完善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垃圾压缩站和分散式厨余垃圾处理站建设,做好现有垃圾转运站点(收集点)的升级改造,合理配套有害垃圾收集点、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分类设施;加快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垃圾分类车辆配套,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确保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混合填埋焚烧等破坏前端分类成果的现象。
(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发挥各部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的作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动员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程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发挥群体组织作用。组织志愿者、青少年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
(四)组织专门培训。结合各类产生源实际情况,持续开展系列专题的培训活动,通过垃圾分类知识进小区、进社区等主题活动,强化各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各网格管理人员、卫生教育线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督导人员、志愿者等人群的垃圾分类意识。
附件:(榕城区政府)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执行落实情况表—市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绩效审计—投资科.doc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