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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榕城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揭榕委〔2022〕3号

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榕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谋划和推动法治工作,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榕城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榕城区再夺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是全省唯一蝉联“长安杯”的县区,充分彰显了平安法治榕城建设的显著成效。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榕城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必修课。

  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组织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2020年度书面述法,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选取1个街道和1个区直单位进行现场述法,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将深化法治榕城建设专节纳入区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和《揭阳市榕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出台《榕城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榕城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着手起草编制《法治榕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榕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榕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方案,推动法治榕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强化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窗口,全面实施“马上办”提速措施,实现开办企业1个环节0.5天内完成,其他准营事项1天办结,当场办结发照率达到96%以上,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实现一般企业简易注销1天内完结。开通“个转企”“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跟踪指导。

  二是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助力行政审批再提速。公布第一批“容缺办理”清单,涵盖18个单位的129项办理事项,着力破解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质量在容缺上补齐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立足政务服务小窗口做好便民利商大服务。截至12月15日,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24个,进驻事项469项,办理各类事项393538件;进驻区政务服务网单位29个,进驻事项1158项,办理各类事项23519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本级人大和市司法局备案。

  二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凡不符合决策程序的一律不得上会研究。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参与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事务,从法律角度把好审查关,确保政府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全年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政府常务会议题202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疫情防控、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纵深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自2021年3月1日起,全区10个街道有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8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52项行政强制措施权在榕城各街道落地生效,推动下放162个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充实街道编制资源,结合榕城区实际制定《关于建立榕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榕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编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手册并多次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已实现区政府仅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区司法局办理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复议事项,复议职责和队伍实现整合优化,强化了监督功能。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9件,受理131件。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实现对区、街道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动态全面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6个区直部门和1个街道行政执法案卷和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进行通报整改,注重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行政复议及诉讼结果的应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把执法证申领入口关,对全区执法人员资质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每名申领人员均符合规定要求。目前全区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521人。其中,区直323人,街道198人。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监督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多渠道多媒介公开政务信息,积极畅通区政府、各部门投诉渠道,建立政府网站通报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年各责任主体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共计3880条。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定期向区人大报告重大行政事项,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共办理建议提案48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202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5个,提出审计建议26条,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审计监督全覆盖。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筑牢基层纠纷化解防线。结合村(居)换届,严格规范调委会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居调解队伍,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学习培训。10个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全覆盖。梅云街道调委会主任陈立中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区6个调委会获评“揭阳市先进人民调委会”、6名个人获评“揭阳市优秀调解员”,广东卫视《飞越广东》栏目组创新社会治理经验取材到梅云街道拍摄人民调解工作并播出。

  二是抓实社会矛盾多元调解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公检法司、综治信访等整合35个部门和社会力量,建立区、街道、村(居)三级调解中心,健全“四集中”机制,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有机衔接,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530件,调解成功522件,调解成功率达98.5%。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法治化。着力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10个街道全部建立网格化服务中心、多元调解中心等,试点网上巡回法庭,统筹各方力量源头化解、依法化解不稳定因素,综治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建设,全面完成基层法庭、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在全市试点“一室两队”警务机制改革和社会治安防控最小综治应急单元创建工作,坚持群防群治,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东兴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梅云街道何厝村获评全国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仙桥街道山前村、东阳街道新林村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七)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我区制定了《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及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集中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部分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4场次。

  二是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强化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有关法规条例纳入区委党委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在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中层干部培训班中把法律知识作为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公职人员法治能力。组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全区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试优秀率达99.65%。

  二、存在问题

  我区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意识还需加强,部分党员干部对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还未完全形成。二是部分单位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难以适应日趋复杂化的法制工作需要,与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不相适应。三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到位情况不太理想,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榕城建设,固强补弱,积极创新,推动各单位形成合力,实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紧抓“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我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年度述法制度,带动全区各级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压茬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强对街道、区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三)强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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