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榕委〔2023〕29号
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榕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榕城区成功问鼎广东省2022年度“一星平安鼎”,充分彰显了平安法治榕城建设的显著成效。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计划》,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学法,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及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部分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4场次。
二是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2023年组织全区各乡镇、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活动,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编制印发《榕城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揭阳市榕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等方案,对“十四五”时期全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总体谋划,推动法治榕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四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坚持向市委、市政府、区委、区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在区政府官网以及行政执法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通过完善提升“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将业务量少、专业性不强的部门整合到综合窗口,设置大一门服务区,采取无分类受理模式,做到“一窗通办、一窗通取”,让群众办事实现“只进一扇门”,让企业开办实现“只进一扇门”,切实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制订《市监、印章刻制、税务联络员管理制度(试行)》,建立企业开办一窗通取工作制度;同时,我区以“建立共同语言”为突破点倡导在服务群众过程善于讲群众爱听的话,讲让群众听得懂的话,务求得到群众和企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较好提高了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模式。编制《榕城区优化“三个最”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公安户政窗口、市监所业务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照市提供进驻事项参考清单,我区进驻镇(街道)事项225项,进驻村(社区)事项92项。其中,今年新增进驻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事项43项、新增进驻村(社区)事项5项。目前,涉及社保、医保、殡改等14项高频事项已全部进驻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资源作用。创建“榕易办”服务品牌并于9月12日正式上线粤省事,目前榕易办专栏共设置8个服务专区19个事项;成立揭阳市榕城区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专责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支撑工作,服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推进“粤经济”平台应用;全力做好粤省事、粤商通、粤智助各类平台宣传推广应用和粤基座、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技术保障工作,进一步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和全区各级各单位线上办公需求,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类平台宣传推广应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今年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及时报送本级人大和市司法局备案。
二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区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着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参谋助手作用。2023年,共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常务会议题94件,经政府法律顾问把关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65件,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专题会议15场次,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全区行政决策规范性显著提升。
三是积极配合开展立法保障工作。针对《揭阳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2023年-2027年)(征求意见二稿)》,我区广泛发动区直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征求意见,共提出意见8条。区人大常委会全力服务我市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和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共征集意见建议70条,坚持从多方面、多层次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全面研究分析榕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全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提供保障。
(四)优化执法监督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生根
一是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同高效运转。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要求各乡镇(街道)负起主体责任,积极履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坚决摒弃“一放了之”的错误思想,主动联系、手把手指导实操教学,破解基层执法“无从下手”的难题。
二是强化考核整改。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联合六大执法部门,常态化下沉17个镇街督导综合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工作;制定出台《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评估考核情况的整改方案》《榕城区2022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在7月和11月对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并通报,以考核实效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按照“应上尽上”原则,落实各执法主体全面上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办案,目前,各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均上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上线覆盖率达100%,全区累计办理执法案件7498宗,人均办案量达9.63宗,在全市排名第一。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严格落实持证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把执法证申领入口关,对全区执法人员资质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每名申领人员均符合规定要求。目前全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870人(其中区直371人,街道499人),为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以及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
一是推动公共事项公开。今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栏目设置1个。通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政务公开窗口管理等方式,提高了窗口信息查阅、政策咨询、办事指引、“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的业务指导等的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全区发布信息2277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9件,目前办结64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二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共办理建议提案39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2023年,共完成审计项目9个,查出问题金额148388.7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9条,移送处理事项8件。一年来,我区无发生审计复议情况,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持续深入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4·15”“6·26”“12·4”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物权变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316场次,发放各类学法资料3.5万余份,法治宣传品2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通过创新普法模式,在“榕城泊车”智能停车系统的电子屏上面播放民法典主题宣传片,推进线上宣传“云”普法,进一步拓展普法人群的受众面,增强了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2023年,积极申报创建4个省级、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正在建设1个省级文化主题公园。
二是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我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独具榕城地域特色的榕城“莲花”调解品牌;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工商联联合设立榕城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专业化调解;同时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庭所共建”试点工作,推进司法行政系统“1+17+N”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多元共治、深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今年以来,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445件,调解成功440件,调解成功率达98.9%。
三是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功效。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认真分析案情,严守复议程序,从严审查,依法及时办结,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3年,我区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81件(经审查,立案受理263件,不予受理18件,已审结200件)。以区政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由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参加应诉的行政案件共9件。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全面协调的作用,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牵头组织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编制印发《法治榕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榕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榕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揭阳市榕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等方案,对“十四五”时期全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总体谋划,制发《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并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
三、不足之处
(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理力度仍有待加强,在设计和应用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机制尚未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仍有待完善。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加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水平能力仍需提升,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仍需加大力度。
(三)部门协同联动还有待加强。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比较滞后,信息互通互享的渠道比较单一。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区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统筹建设更高层次的法治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牢牢锚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政府各项工作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实现更高质量的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程序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人民的期盼、经得起时代和历史的检验。
(三)提升更高水平的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刑衔接制度,防范和及时消除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四)推动更高质效的基层治理。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加强行政机关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协调。健全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围绕“八五”普法任务,立足群众需求,开展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通过方式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让“八五”普法宣传“活”起来、“动”起来、“鲜”起来。持续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重点创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基地”,奋力打造出具有榕城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营造良好法治文化学习宣传教育氛围。
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