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有效性,现将《揭阳市榕城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为期15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287号榕城区财政局5楼
邮编:522000
电话:0663-8674007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