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邱一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接受郑泽春因个人原因辞去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江寻同志因到达退休年龄辞去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进行有关代表选举事项。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事项,经表决,任命:
杨榕、陈熳纯、史泽琼等3位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林潮书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宏城、黄孟湉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春明,区法院院长林卓强,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哲鑫,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及法工委、代表工委副主任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