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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马街道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4月16日,西马街道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列席班子会议成员、纪工委委员、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辖属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参加了学习。会议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李琼桦主持。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于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制定《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街道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监察法》精神,把《监察法》学深学透,重点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加强,一是要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街道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纪检干部要全面通读、逐字逐句学习《监察法》,确保在今后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监察法》,依法开展执纪审查,提高案件查办的科学性、法制性。二是将落实《监察法》和纪检工作相结合。结合当前街道纪检工作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作为,切实推动《监察法》落到细处,落到实处,体现出实践效果。三是加强对纪检干部的自我监督。充分发挥街道纪检干部的“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自我约束,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努力推动西马党风廉政建设事业走上新征程,为榕城建设“首善之区”政治大局、工作大局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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