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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一非法经营醇基燃料企业

  日前,榕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一家假借“新能源”名义,销售醇基燃料(“绿环净”汽车尾气清洁剂)的生产经营单位。


  据悉,今年以来,榕城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和涉及一般化学品储罐区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综合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开展“小化工”打非治违。4月底,该局会同地都镇应急办根据相关线索,对位于榕城区地都镇的一家新能源运营管理中心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新能源运营管理中心销售的“绿环净”汽车尾气清洁剂名为“新能源”,实际上该产品主要成分为醇基燃料(经依法取样鉴定,该产品的闭杯闪点小于16.0℃,依据国家标准GB30000.7-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和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相关规定,属于危险化学品)。该新能源运营管理中心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榕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榕城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新能源运营管理中心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2000元的行政处罚。


  醇基燃料闪点低,易燃易挥发,遇到明火、高温可引发燃烧、爆炸。此外,该燃料保存不当易挥发,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呼吸道、视神经都有损害,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榕城区应急管理局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提高警惕,杜绝侥幸心理,依法守法生产经营,不碰“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筑牢安全底线。


  榕城区应急管理局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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