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李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接受陈悦波、李晓斌、邢潮城、郑锭生、黄巧燕、王育青等同志因到达退休年龄,王晓龙、王拥新、郑少鸾、林奋、陈濂隐、彭剑畦、涂少锐、谢萍、陈涌彬等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表决通过《关于分配区七届人大代表出缺名额及有关选举问题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事项,经表决,任命:
李伍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选明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林民扬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剑锋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决定任命:
林奋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司法局局长。
免去:
邢潮城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刘继伟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映源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决定免去:
吴文龙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邢潮城同志因到达退休年龄辞去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林奋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在完成会议议程后,举行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宏城、孙浩平、黄孟湉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林学铭,区法院院长林卓强,区监察委员会、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及代表工委、各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