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che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eyang City

关于药食同源的事宜

领导,您好!我们在经营过程中,对两个政策文件不是很了解,特来咨询:第一、http://www.nhc.gov.cn/sps/s7885/202001/1ec2cca04146450d9b14acc2499d854f.shtml公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请问党参等9种物质现在是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吗?第二、https://www.nmpa.gov.cn/zwgk/jyta/zhxta/20191015171001939.html《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39号(医疗体育类22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提到的:且包装标签上不标明“炮制规范、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请问类似枸杞子标签中的执行标准是《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没有标注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可以按照标签上不标明“炮制规范、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执行吗?


答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简称食药物质)试点工作,经批复同意广东省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3种开展食药物质试点。截至目前,广东省试点工作已阶段性结束,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未发布通告正式将党参等9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管理。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39号(医疗体育类228号)提案答复的函》的牵头办理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内容建议径向药品监管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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