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决算公开工作,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部门决算信息,根据揭榕财[2014]81号文、揭榕财[2016]38号文,我会针对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格内容作以下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11]33号)和揭榕机编[2011]56号《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编制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会主要职责有:
(一)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建设事业,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参与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项目的工作,并对已引进的重点侨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扶持归侨、侨眷创办企业。
(三)参政议政,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人大、政协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
(四)开展海内外民间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
(五)开展与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工作。
(六)了解和反映华侨、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的意见和要求,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指导街道办事处侨联的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我会设有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和宣传联络股。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8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 43万元。比2015年增加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抚恤金增加、人员工资调整和公车补贴增加。
2、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8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3万元,项目支出23.01万元。比2015年增加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抚恤金增加、人员工资调整和公车补贴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
区侨联2016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数为0,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揭榕财[2016]98号文,2016年公车改革,公车统一拍卖处理完成,不存在公车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我会2016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是45.09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0万元),比2015年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公车补贴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区侨联政府采购支出2.41万元。采购电脑设备和空调等。
(五)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所需的费用,包括团组数及人数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所需的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所需的费用,包括批次及人数等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要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是指区侨联的日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工作运行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为购买办公设备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