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2016年决算的情况说明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是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机关依法参照公务员管理),负责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业务管理股、基建股四个职能股室,下设揭阳市榕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督查队、揭阳市榕城区清洁卫生费征收管理中心、揭阳市榕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56人,退休人员83人,临时工815人。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证明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预算拨款收入数2690.76万元,实际执行决算收入数2690.76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2710.41万元。实际执行决算支出2710.41万元。
2016六年实际结转事业基金4.28万元,收支略有节余。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证明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没有因公组团出国(境),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局没有公务用车。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证明
2016年本局机关运行经费2710.41万元,比2015年本局机关运行经费3391.96万元减少681.55万元,主要因区财政经济负担能力所限,部分支出调整所致。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证明
2016年本局政府采购支出107.90万元,归属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9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局共有车辆37辆。共计特种专业用车37辆。
本局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强有力直接领导下,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位,为榕城区创造文明城市为己任,奋力拼搏,精准管理,发挥经济最大效益,为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各项任而努力。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