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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设置如下: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业务管理股、基建股四个职能股室,下设揭阳市榕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督查队、揭阳市榕城区清洁卫生费征收管理中心、揭阳市榕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度总收入271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1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90.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09万元,增长77.18%。主要原因:政府加大环卫行业投入力度。

2.其他收入2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08万元,增长739.64%。主要原因:政府加大环卫行业投入力度。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度总支出2714.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10.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0.4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50.92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调整变改。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度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9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7.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2.04万元,增长34.71%;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环卫行业投入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3.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2.08万元,下降43.09%;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调整变改。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9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2.04万元,增长34.71%;;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环卫行业投入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3.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2.08万元,下降43.09%;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调整变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揭阳市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组团出国(境),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局没有公务用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6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6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16万元,比上年增加41.39万元,增长29.20%。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没有。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没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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