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3、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订补偿方案报区政府,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拟订房屋征收觉得公告,报区政府审核发布。
5、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
6、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7、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
9、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节工作和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调解工作。
10、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办内设综合股、征收管理股和补偿安置股三个职能股。核定事业编制6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的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53万元,住房公积金1.71万元。
2、2017年预算收入较上年度并无出现大幅度增减。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的预算支出包括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53万元,住房公积金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万元。
2、2017年预算支出较上年并无出现大幅度增减,其中三公经费中公务车运行维修费为0.8万元/年,办公费主要用于我办职工开展日常工作和涉及征收项目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办今年预算主要包含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办并无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