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榕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11]33号)和揭榕机编[2011]56号《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编制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会主要职责有:
1、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建设事业,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2、参与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项目的工作,并对已引进的重点侨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扶持归侨、侨眷创办企业。
3、参政议政,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人大、政协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
4、开展海内外民间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
5、开展与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工作。
6、了解和反映华侨、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的意见和要求,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7、指导街道办事处侨联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侨联编制6名,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和宣传联络股.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总额73.2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6万元,项目支出17.8万元。
(二)2018年预算支出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预算支出73.26万元,比2017年增加9.3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5.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69,其他交通费用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3万元,其余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日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包括统发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抚恤和生活补助、住房改革补贴支出。公用经费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工作运行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为购买办公设备等的支出。
第二部分 揭阳市榕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