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妇联关于2018年度预算公开报表内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揭榕机编[2011]53号《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妇女联合会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会主要任务有: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妇联的工作部署,制订各个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妇联开展工作。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进步的特色活动。
3、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组织妇女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向社会宣传妇女先进典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发展公益事业,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管理直属单位。
6、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妇女优秀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7、密切各地妇联的联系和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女组织的联谊。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任务,我会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和妇女儿童工作部。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支出总额54.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10.3万元。
(二)2017年预算支出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预算支出54.9万元,比2017年增加1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两方面的增加。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万元,其余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
本年度我会政府采购没有列入预算计划。
三、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区妇联的日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其他交通费用,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即车补。公用经费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工作运行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为购买办公设备等的支出。
附:揭阳市榕城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