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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揭榕府〔2022〕5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七届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反映。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揭阳市榕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步伐,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粤府〔2021〕80号)、《揭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揭府〔20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增强人民体质,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产业强区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构建起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数达到45%以上,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到合格水平以上的城乡居民比例达到93%以上,提升城乡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每万人足球场地达到0.9块以上,区、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基本建成,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不少于4.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对照《揭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要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坚持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市民需求、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两场一馆一池一中心”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建设室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中心,完善提升10万平方米体育公园、沿江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将全民健身设施列入区委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镇(街道)重点建设全民健身广场、中小型足球场,村(社区)重点推动社区体育公园设施建设。依托黄岐山、紫峰山、风门古径等资源因地制宜配建嵌入式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扩大城市体育场地活动空间。进一步盘活资源,加强已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分时段、分区域对社会开放政策。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信息。支持和鼓励民办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体育服务。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好群众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大力发展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走(跑)、登山、游泳、广场舞、气排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台球、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狮舞、舞龙、武术、太极、龙舟、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结合全民健身日、节假日,组织开展示范性、引导性强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大力发展普及面广、群众基础较好的运动项目,推动区、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力度,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完善学校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各行业、各人群参加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三)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加强对基层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完善基层体育组织服务功能,重点培育发展城乡、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引导和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面向基层、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发挥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优惠使用公共资源。

  (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建设,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健身宣传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登记、上岗制度,加大对公益性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上岗服务比例,提升培训质量,为群众提供科学、优质的健身指导服务。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使用国家、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健身服务。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优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管理指导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和测定工作,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常年为群众进行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传授健身技能,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测验活动。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

  (五)加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加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让体育事业发展成果惠及群众,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乡村延伸,促进全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推动区域体育资源共建共享。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标准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不断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保障残疾人体育权益。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适当增加适合老年人、幼儿等人群使用的健身设施。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使用安全检查,确保满足开放要求,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推动各行各业职工开展体育健身和比赛活动,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鼓励举办职工运动会。

  (六)扎实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促使学生熟悉1至2项运动技能。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重点监测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情况及其变化趋势,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抓好区业余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搭建后备人才输送体系,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推进体育俱乐部、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等组织建设。

  (七)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产业。加快发展“体育+”,积极探索新技术和新模式,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大幅提升。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增加体育健身消费。积极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以新发展理念指引新发展阶段体育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统筹考虑全区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和需求,大力推动体育和旅游要素的结合,努力创建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全力打造健身休闲旅游基地、体育健身产业基地,大力培育有时代特征、历史特点、地域特色的体育旅游文化精品体系,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与“古城游”融合发展,努力打造独具榕城特色的体育旅游品牌。

  三、工作措施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强化各级体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细化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要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将全民健身事业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等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向国家、省、市争取优先支持补短板、强弱项项目。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领域,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按规定落实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场馆建设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抓好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提升人才质量。开展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基层服务导向,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社会体育特派员制度,畅通全民健身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四)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移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融入全民健身服务管理,提升场地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健身指导、体质测定、运动处方、志愿服务等基本信息服务水平。利用“广东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技术升级体育场馆。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支持其与高校合作提升技术创新科研力量。

  (五)做好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和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

  (六)注重宣传引导。完善我区全民健身信息发布、优化全民健身基础数据信息统计。充分利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构建我区全民健身宣传新阵地,不断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意识。加强岭南体育文化宣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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