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刘福森代院长提请,2019年12月13日揭阳市榕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丽容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薛锦春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魏少荣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潘树杰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杨春松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砲台人民法庭副庭长;
赖荣利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娜珊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林茁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黄玩城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砲台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陈丽容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薛锦春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魏少荣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潘树杰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春松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赖荣利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陈娜珊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