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che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eyang City

关于接受吴丽芬同志辞去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2月25日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吴丽芬同志提出的辞去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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