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林桂滨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濂隐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吴宏松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晓武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大常委会东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温习豪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传盛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吴楚如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锦雄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郁斌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大常委会京冈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陈濂隐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信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