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涂少锐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徐旭康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亮平同志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纯哲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徐旭康同志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
林继发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仙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少欢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瑶佳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许卓华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立中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梅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跃涛同志的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荣明同志的区人民法院渔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