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揭阳市榕城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部分简称新《预案》)共设置了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七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原《预案》的“编制目的”修改为“指导思想”。
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本次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
(二)修订了原《预案》“组织体系”的有关内容。
1.将原《预案》规定的“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立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修改为“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突出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常设需要。
2.将原《预案》规定的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分别修改为“指挥长”、“副指挥长”,与揭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表述保持一致;将指挥部办公室由原《预案》规定“设在区科技局”修改为“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反映了机构改革的客观实际。
(三)在指挥部中新增设立了13个工作组,并明确了各组的组成单位和职责内容。具体包括综合信息组、抢险救援组、群众安置和物资保障组、地震监测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处置组、医疗卫生防疫组、社会治安组、基础设施保障组、交通运输组、灾情损失评估组、舆情应对与宣传组、涉外及涉港澳台工作组、恢复重建组。
(四)将附则的“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组织修订,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修改为“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制订,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明确了《预案》的组织管理要求。
二、新《预案》的主要特点
(一)明确了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单位人员,有利于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沟通;明确了由区政府作为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增强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了指挥部的中枢作用。
(二)在指挥部内部增设了13个工作组,并明确了各组的组成单位及职责内容,增强了应急响应的支撑力量。
(三)调整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细化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压实了相关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明确了现场处置措施。参照《揭阳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做法,在“现场处置”部分提出了7条应急处置措施,增强了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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