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榕城区全煊不锈钢餐具加工厂(个体工商户)不锈钢餐具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市环(榕城)审 〔2024〕52号 | 2024/8/13 | 通过 | 揭阳市榕城区全煊不锈钢餐具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何厝村工业区二路1号之一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 |
地址: 榕城区政府机关大院内2号楼6楼607A |
联系电话: 0663-8756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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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榕城区全煊不锈钢餐具加工厂(个体工商户)不锈钢餐具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24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