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分局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登记注册股、企业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股、经济检查股、法规股7个职能股室以及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个体、私营企业劳动者协会。
下辖新兴工商所、榕华工商所、仙桥工商所、西马工商所、榕东工商所、中山工商所、梅云工商所7个基层工商所。现有分局机关7个股室,1个事业单位,1个社会团体,7个基层工商所。
榕城分局职能: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经营单位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叛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受理辖区内消费者投诉,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实施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同行政监管,组织动产抵押物的登记;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对辖区内商标实行管理,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监督管理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