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揭阳市榕城区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府办函〔2017〕10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榕城区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汉通 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陈郑生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林华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 组 长:林跃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孟歆 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袁 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孟湉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住城 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孙浩平 区教育局局长
张禄源 区科技局局长
林欣建 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廖 斌 区民政局局长
黄济勇 区财政局局长
林锐彬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佳新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楷然 区建设局局长
林永生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利新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苏章理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黄创周 区农业和水利局局长
林钦海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陈耀双 区旅游局局长
魏玩荣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房坤雄 区工商分局局长
林木全 区国土分局局长
佘洁忠 区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陈庆武 榕城消防大队大队长
曾奕东 市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大队长
王文涛 市交警支队市区二大队大队长
林 凯 揭阳南河海事处处长
黄新华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詹容华 团区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由林孟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别防护期结束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可参照区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