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卫生计生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榕府办〔2017〕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六届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卫生计生局反映。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卫生计生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动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广东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粤府函〔2016〕128号)、《揭阳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揭府办〔2017〕17号)、《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区的意见》(揭榕委发〔2016〕8号)、《揭阳市榕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揭榕府〔2016〕3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区全面实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持续加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末,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76岁,人口自然增长率5.1‰,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0、0.75‰。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成效明显。
1. 不断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至2015年底,全区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6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73张、执业(助理)医师684人和注册护士543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改善。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住院人数分别增加到136万人次、2.9万人。
2.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全面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物质量安全得到较好保障。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实施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基层中药服务提升工程,全科医生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不断丰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领域不断拓展。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增加,居民卫生费用负担整体有所减轻。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群众医改“获得感”不断增强。
3.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稳步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有序实施,“十二五”期间全区人口出生率持续稳定在10.08‰以下。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出生人口素质有效保障。加大综合治理性别比力度,社会性别平等不断得到促进。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工作,探索适合计划生育家庭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取得新进展。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我区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任务,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1.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宏观环境更为有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促进健康中国建设成为国家战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口素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成为国家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从广东的实际出发,作出了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经济、科技不断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2.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的任务更加繁重。随着经济发展,健康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健康需求增长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约束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工业化、城镇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对人民健康的影响更加严峻,由生态环境、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化以及社会因素导致的食品药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安全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医疗卫生面临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双重负担,慢性病已成为主要疾病负担,传染病依然威胁着居民健康和社会安全。多重健康问题叠加,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工作任务艰巨。
3.卫生计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更加紧迫。人口发展形势出现新变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进一步加重,生育政策亟待调整完善。老龄化速度加快,深化医改面临新挑战,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多样化。同时,国家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医改的新阶段,但制约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等深层次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医疗卫生稳定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未合理发挥,卫生资源系统“碎片化”等仍旧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问题亟待解决。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要求,落实建设卫生强区战略部署,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科技和信息驱动为支撑,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满足多层次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推动城乡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全区人民更多、更公平地共享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果。
2.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促进多元发展。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的规划、统筹、筹资、管理、服务和监管等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领域,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提升效率、水平,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3. 坚持改革驱动。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进一步凝聚改革合力,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全面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同感。
4. 坚持分类指导与协调发展结合。立足区情,突出重点,推动区域卫生计生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卫生计生事业一体化发展。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卫生强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整合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科学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活力显著增强,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得到较好满足,居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发展的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15年 | |
健康状况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8 | 76.76 |
婴儿死亡率(‰) | ≤3 | 2.34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8 | 2.89 |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0 | 3.94 | |
卫生服务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8.8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40 | 51.27 |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40 | 69.86 | |
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 ≥40 | 67.15 | |
35岁及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 ≥35 | 86.19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 | ≥85 | 64.94 | |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80 | 75.64 | |
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 ≥90 | 92.52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 94.60 | |
儿童系统管理率(%) | ≥80 | 93.75 | |
出生缺陷产前筛查率(%) | ≥80 | ——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97.18 | |
县域内住院率(%) | ≥90% | 85.4 | |
农村居民家庭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90 | 93.78 | |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11 | 105.09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市、区)覆盖率(%) | 100 | 100 |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 | ≥80 | 95.73 | |
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 | 100 | 98 | |
卫生资源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2.8 | 1.55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0-3.5 | 1.24 |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1-2 | 0.48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3 | 0.47 |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3.8-5.5 | 2.56 | |
社会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床位总量比重(%) | ≥30 | 8.88 |
三、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一)构建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公共卫生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以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构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站、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医院共同组成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制。强化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优化整合,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益性,科学配备人员编制。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完善疾病控制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疾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报告网络。强化重大公共卫生的风险分析核心能力。进一步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为支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学生生长发育与体质健康、常见病、传染病、健康相关危险行为、教学环境卫生等监测体系。推进健康促进体系建设。探索并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
提升卫生应急水平。加强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加快突发急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隔离病房建设,以及医院感染性疾病等门诊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立疾病监测预警系统、公共卫生危险因素和事件信息的流行病学风险评估体系。完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储备体系,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专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收集和通报、调度各类专业人员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到2020年,建立标准化区级卫生应急队伍。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和考核体系建设。逐步调整和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和完善服务内容,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标准。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模式。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和激励制度,把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方式由过程指标为主逐步转换以结果指标为主,并将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纳入单位负责人考核。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经济激励,进一步提升服务绩效,培养一批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的骨干和师资,并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责任医生进行培训。
加快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整合监督执法队伍和资源,加强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建设,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综合监督执法保障机制,强化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以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完善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体系。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核心,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按照二级规划建设发展。编制资源和人员配备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重点专科建设,以及高层次复合型妇幼保健人才的培养。强化助产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妇幼卫生信息网络。规范化建设区妇幼保健院,切实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工作,推行重度高危妊娠网络直报工作,强化高危妊娠的动态追踪;制定和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规划,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落实孕妇叶酸增补、产前诊断、孕期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紧密结合民政部门、计生部门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工作,保证婚检率达到目标要求。
推进公共卫生急需领域服务能力提高。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加强区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建成规范的区域采供血机构血液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城乡院前急救体系。
2.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
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整完善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机构结构布局,建立健全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群众就医体验进一步改善。
构建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分工协作,统筹推进不同区域、层级各类医疗机构协调发展。重点办好2所区办综合医院和1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每个街道设置1所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合理把控公立医院数量、布局和结构,推动社会办医,增加医疗服务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打造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我区区域医疗中心。大力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肿瘤、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构建综合性医院、延续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互衔接的分级诊疗体系,各类专科医疗机构设置较好适应居民健康需求,带动区域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以大力实施“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区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加强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全面加强区级医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区级医院临床核心专科、中医特色专科等专科建设,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技术,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建立稳定的、符合区级医院功能定位的人才队伍。我区至少有1所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继续深化对口支援,通过开展医联体合作、医院托管、院校共建等不断强化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关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建立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人员待遇,健全健康守门人机制。优化整合医疗卫生区域资源,探索推动区域独立的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区、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检查机构、病理诊断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力争到2018年,区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的目标。
完善新型城市社区医疗卫生体系。继续发展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新型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加强区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服务资源稀缺领域举办医疗机构,着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巩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创建成果,开展社区家庭病床设置,推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完善辖区居民与全科医生团队稳定的服务关系,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责任,为辖区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服务。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大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鼓励独立的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大力构建覆盖就医全程的优质服务,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改善门诊布局环境,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丰富便民措施。强化护理力量,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设护理院,提高护理延伸服务,实现医康护养在临床治疗护理成效的最大化。充分调动、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专栏1 卫生强基创优行动 |
提升区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项目:更新配齐区级医院的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设备。实施区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推进区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强化区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团队式服务。 实施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建设规模不低于 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项目:按要求设置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哨点。提高艾滋病、结核病和性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实现艾滋病随访及淋巴细胞(CD4)检测比例和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8%,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80%,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率达到95%。 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到2017年全面建成区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出生缺陷疾病筛查干预服务和补助,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做好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本(专)科学历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提升项目: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费补助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人员待遇。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项目: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推进街道社区一体化管理。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落实对村卫生站医生和离岗接生员及赤脚医生补贴。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进一步构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至2017年底全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中医馆(中医科、中药房、中医治疗室)标准化建设。2017年,我区完成60%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动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鼓励和引导有一技之长和确有专长的中医药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服务。 |
3. 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围绕健康需求和解决群众主要健康问题,调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结构,着力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不同地区、层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衡发展,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推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发展,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进一步提升。
强化防治结合。进一步转变疾病防治理念和策略,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机制。明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发展定位,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购买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强化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工作,着力做好结核病、艾滋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与综合防治,大力加强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综合防治。
促进分级诊疗。健全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逐步完善双向转诊标准和程序。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等制度,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全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强化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形成医疗卫生服务有序竞争机制。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预留空间。落实准入、运营和监管等方面的同等待遇,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流动和共享。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鼓励公私合作发展社会办医,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到2018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占总量30%左右。
(二)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
4. 加强公共卫生防疫。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制,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增强疾病监测能力,提高疫情发现能力和处置水平,构筑维护群众健康的安全屏障。
加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扎实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扩大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的覆盖面,完善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提高重点人群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的可及性。进一步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推进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创建,拓展耐多药结核病规范诊治覆盖面。加强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扎实推进卫生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提升,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水平。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有效控制疫苗针对疾病。健全和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进一步推进地方病、寄生虫病、麻风病的防治,开展消除疟疾行动计划,保持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状态,降低重点地区人群的肝吸虫感染率。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加强重点职业病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加强对环境相关疾病防治,开展环境卫生、饮用水安全等服务。
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机制,落实环境卫生“三个一”制度,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巩固卫生创建成果,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改厕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规范病媒生物控制,广泛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力争到2020年,我区有省卫生镇(街)10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7%,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
5.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
优化政策支撑环境,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慢性病监测评估,针对可控健康危险因素确定的优先领域,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行为干预,强化防治结合,预防、保健、治疗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慢性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康复,实现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有效防控。
强化慢性病防控和管理。健全完善慢性病监测,扩大肿瘤随访登记,规范全人群死因监测,开展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与营养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监测。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健康管理,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覆盖面。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社区防治和健康教育,控制社会和个人危险因素。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和“治未病”的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与慢性病防治工作结合。加强口腔保健服务,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逐步扩大慢性病干预与管理范围,推广慢性病有效防治模式,减少疾病负担。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以及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开展创建无烟单位、全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等活动,大力营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逐步培育全人群健康行为。不断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增强人民体质。到2020年,实现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50%以上的单位建成无烟单位。
专栏2 健康宣教活动 |
“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根据不同时期疾病流行趋势和群众健康需求,面向社会、面向家庭、面向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集中宣传疾病预防、优生优育、卫生保健等各类健康知识。 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区开展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及其他单位创建活动。 全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行政手段推动健康促进工作的全面开展,督促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工作。 |
6.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推动实现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改革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进一步充实调整服务项目,继续落实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
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间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差距。
(三)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管理。
7. 提升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水平。
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实施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和区级救治转运网络,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控,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等母婴传播。实施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加强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保健。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改善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专栏3 妇女儿童疾病防治行动 |
实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做好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推进全区中小学生因病缺勤监测信息网络直报信息化建设。 |
8. 积极应对健康老年化。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医养结合,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积极探索老龄人健康养老、优先医疗模式。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养老保健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病床。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推动建立老龄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好老龄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龄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措施等健康指导;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老年人实施社区规范服务与管理;对60周岁以上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实行免费复明手术。
(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巩固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层次多元、惠民高效、公平和谐的医疗保险模式,不断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9. 提高保障绩效。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责任共担的筹资机制。提升医保保障水平,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提高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比例和覆盖范围。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促进形成分级诊疗机制,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10. 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协作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全面建立完善医保基金预付机制。利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专业知识,发挥其第三方购买者的作用,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问题。
11. 深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基金结余,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加快建立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2.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完善落实多渠道补偿机制,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和管理,促进分级诊疗,保障群众用药公平可及。
13.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体系。
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和医用耗材通过省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采购,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按时做好药款结算,缩短结算时限,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完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鼓励区街道社区一体化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以区为单位配送药品,提高边远地区药品配送到位率。推行电子处方,加强对医务人员处方行为的监控。加强药品风险监测,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14. 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建立完善合理用药管理体系,打造高素质的药学人才队伍,完善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大处方审核及点评制度,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建立医师约谈制度。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药品,切实减少不合理用药。加大阳光用药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推进卫生计生深度融合,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15. 加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供给。
优化整合资源,重构管理服务体系,科学整合服务项目,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围绕资源共享、简政放权、便民高效的目标,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落实首接责任、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基层服务机构与技术人员资源配置,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推行安全避孕,实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覆盖。到2020年,均等、免费、完备、优质、高效、安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实现全区育龄人群全覆盖。不断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比对和运用,要充分利用窗口办事校准人口信息,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资源共享工作协调,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继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管理和服务,巩固国优成果,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做好一月一个服务周和集中服务活动。争取政策生育率为92.30%,出生率为6.25‰,自然增长率3.57‰。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惠民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质量监管,加大财政投入,力争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和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推动建立流动人口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拓宽均等化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16. 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优惠政策,加大对计生家庭经济扶助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强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普惠政策衔接。促进补偿型利益导向政策向发展型利益导向政策转变。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养老扶助制度,重点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救助、精神慰藉等问题。到2020年,全面形成城乡一体化、覆盖生命全周期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
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推动社会关怀,开展社区的新家庭计划项目。从社区和家庭出发,提升家庭成员保健意识、关注家庭中的婴幼儿科学喂养、普及社区和居家养老看护知识,培养家庭成员的健康照护意识,提升家庭成员的文化素养,促进家庭文化建设。
专栏4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 |
动态机制调整奖励扶助标准,健全计划生育家庭优惠优先、奖励扶助、社会保障等的政策体系。推动社会关怀,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开展社区的新家庭计划项目,从社区和家庭出发,提升家庭成员的保健意识、关注家庭中的婴幼儿的科学喂养、普及社区和居家养老看护知识,促进家庭文化建设。 |
17. 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贯彻宣传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强化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工作网络,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计生宣传引导。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积极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搭建卫生计生工作与人民群众之间交流的新媒体桥梁,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围绕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国情、国策意识。大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专栏5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按照“明确任务、突出主题、形成特色、创新形式”的要求,扎实开展“五大任务”,即: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加强独生子女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
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改进执法方式,推进基层依法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大力推进生育服务证改革,推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建立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法制环境。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完善计划生育考核评价。逐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的设置考核指标,严格兑现奖惩,提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指挥棒作用,促进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实处。发挥人口计划的调控作用,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完善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
(七)加快中医药强区建设。
18. 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开展“名院”、“名科”和“名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强化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选育机制,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培育一批区级中医领军人才,打造中医药特色技术和优秀南药品牌,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9.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推进中医优势病种突破项目,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研究,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的优势。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繁荣中医药文化,弘扬“大医精诚”传统,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同与信赖。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区的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和康复网络。
(八)大力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
20. 促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协调发展。
坚持医养结合,推进健康服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服务供给。推进社会办医,推动医师多点执业,着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新发展高端医疗技术服务,大力提升健康服务和管理能力。落实支持和优惠政策,优化健康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保健服务、残疾人健康服务、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健旅游等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实施构建医疗高地行动计划,支持健康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一批民营专科医疗品牌,积极推动第三方医疗卫生相关服务和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发展。到2020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总量30%左右,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
四、保障措施
(九)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持续不断把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向深入。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理顺医药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建立高效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加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成本管理,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强化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加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人才培养、多点执业、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等形式,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改革完善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总量的比例,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通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的渠道,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十)完善政府主导卫生计生投入机制。
确立政府在提供计划生育和公共医疗卫生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政府在筹资方面的责任。完善财政卫生计生投入保障和递增机制,政府新增投入要切实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人均经费标准,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新增政府卫生计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计生、基层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财政卫生计生投入评估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计生投入机制。
(十一)全面加强法制建设。
强化综合监督执法。理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督执法保障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稽查机制。完善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基于风险防范管理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新模式,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做好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血液安全、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工作。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管理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医生精神,提高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严厉打击伤医等违法行为,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加强宣传引导,增加医患理解和互信。
(十二)推进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卫生计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健全医学终身教育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基层在岗医师学历教育,加快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卫生计生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加强人才引进、完善选拔机制、建立研修制度、资助重大学术活动,努力打造医学人才高地。深化卫生计生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多层次人才激励制度。到2020年,实现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名以上。
专栏6 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
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临床医师队伍能力水平,增加“5+3”、“3+2”临床医学人才供给。到2018年,实现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增强科技创新。建立健全“开放联合、机制创新、集成攻关”的卫生计生科技保障体系,提升卫生计生科技源头创新能力。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鼓励中医药原创理论研究。加强适宜技术推广,推动医产学研用联动。
(十三)加快信息化建设。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基础工程建设,配合完成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搭建区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含中医药)、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和公共服务六大业务以及跨机构、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康信息产生、采集、共享和利用的全面规范管理,促进居民健康信息全程服务管理。建立全区医疗大数据库,推广电子处方、电子病历应用,推进医疗资源、医疗数据联网共享。开展在线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建设智慧医疗健康云平台,开发移动医疗APP推进网络医院试点建设,构建连接市级医院、县(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连锁药店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并逐步建立远程诊疗、远程影像、远程心电和远程检验中心,发展网上预约、挂号、分诊、候诊、支付、远程诊疗、医患互动等网络医疗服务。探索推进医院、医保系统、药商等信息互联,发展和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药品信息等服务,支持第三方交易平台依法参与互联网药品经营活动。通过信息技术支撑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提高家庭医生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推动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的精准管理。推进人口健康信息标准和安全建设。到2020年,建成互联互通的全区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和政府社会资源融合,以及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
专栏7 区域全民健康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
积极推进区域全民健康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立项及实施工作,整合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强化制度、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统筹建设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信息交换共享与全民健康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
(十四)加强规划实施与监测评价。
本规划是区“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本规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并建立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分阶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增强政策联动,大力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围绕规划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建立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于2018年6月开展中期评估,于2020年底开展终期评估。监测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目标的实现程度;各项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规划中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实施中的经验,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