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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和《揭阳市榕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揭榕府〔201655号)精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建设,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揭阳市榕城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体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卫生计生局、区统计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国土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体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区体育局代章。

二、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决策部署; 研究协调《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省、市、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强化各相关部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各街道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研究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或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市场推动、媒介联合、群众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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