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揭阳市榕城区梅云
童欣幼儿园成立的批复
林妙娜女士:
报来申请成立揭阳市榕城区梅云童欣幼儿园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揭阳市榕城区梅云童欣幼儿园成立登记,发给《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法 人) 登 记 证 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5202MJM6775479,法定代表人为林妙娜。
请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遵守《揭阳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你单位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接受年度检查。
你单位的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
2018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公安分局 区教育局
榕城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