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公司名称):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揭阳榕城分公司
地址(住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南路与同心路西南角江南新城(地上1-2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翁泽辉
你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实行公司员工不定时工作制业务申请(受理号:2019002),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你公司助理店长、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共16名员工实行不定制工作制、营业部共91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实施时间从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以及休息、休假的权利。
三、对同意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职工,企业应予知会。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