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财政局、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市财社〔2015〕113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广东戴德恩实业有限公司、揭阳信意美塑胶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创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该单位核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凡对揭阳纵凌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社局电话:8629401。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