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19年度,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要一方案”)和《榕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为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职责分工。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法治政府建设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股室和责任人,形成了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法治宣传,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财政部门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融入各项财政日常工作当中,为我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法治化环境。二是采取多种普法宣传形式。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通过网络学法、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征订发放《政府会计制度详解与实务》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书籍、印制法制宣传资料、发布法治公益广告和标语等形式,增强财政行政管理人员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有效提高财政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能力。三是普法宣传内容有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强化对预算法、各单行税法、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一是切实做好部门权责清单清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现有权责清单为基础,参考市直部门重新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对应调整行政权责清单。截至当前,全区行政权力事项共3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5项。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做好目录清单、办事要件和流程等标准化工作,严格依法规范事项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争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完善财政法规基础工作,着力深化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管理。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2020年度,区财政局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管理环节中去,努力创新法治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后半篇文章”工作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法治宣传教育有关任务部署为重点,注重普法实效,创新普法形式,通过显示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强依法治区宣传和教育,着力拓展依法治区和财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纵深度,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二是加强理财队伍法治建设。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抓巩固、抓拓展、抓提升,加强党章党规、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组织做好本单位学法用法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办事能力。
(二)继续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放管服”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主动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保留工作。同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网站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其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不断提高事项的网办率,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坚持依法治区、学法用法相结合、相促进,注重教育引导财政工作队伍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坚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和规范下依法依规制订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监管,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上新的台阶。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