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0年度,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榕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监督,不断完善法治政府的建设。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职责分工。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法治政府建设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股室和责任人,形成了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财政领域具体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规范财政行政行为,强化法治财政思维,提升财政法治能力,将法治建设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我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在办事指南中全面规划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并对事项清单和信息要素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统一管理、数据同源和动态更新。为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我局通过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将行政许可事项“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应当现场提供的其中两项材料列为允许容缺受理、后期补交的材料,切实满足了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
为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适时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法制局。利用《民法典》出台实施的时机,我局根据《揭阳市榕城区司法局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揭榕司函〔2020〕101号),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民法典》有冲突的相关文件。
(四)依法实施财政监督,规范全区财经秩序
加快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和财政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1.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做好农村换届审计工作。加强对榕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辖属行政村换届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财务收支、民主监督理财、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公示等管理制度。
2.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统一通过“广东省预决算报告公开填报系统”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文件的制作,确保公开文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依托省预决算公开平台,7月份,组织对全区各预算单位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12月对全区各决算单位2019年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促进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整、真实,确保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货币资金内部管理控制情况专项清查。本次专项清查工作共收到全区156个单位的检查报告和自查表,通过清查,及时消除资金安全隐患,发挥资金效益。
4.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基建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要求,对区属建设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国库集中支付日常管理,完善支付的各项手续,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5.加强会计管理监督。认真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效地提升我区财会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揭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减税降费专题调研的通知》的要求,协调做好减税降费调研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按照揭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引导代理记账资格机构规范管理,按时做好代理记账资格机构年度备案,加大监管力度,提升行政监督威慑,从而进一步激发企业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深化“放管服”改革。三是根据《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揭阳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监〔2020〕63号)的要求,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
(六)抓紧做好“数字财政”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数字财政”执行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财办〔2020〕12号)工作部署,我局以“全区一盘棋”为原则,切实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数字财政”建设工作专班,收集基础资料,改造升级机房,做好网络基础环境搭建,制定、论证年中切换方案和准备对接外部系统等工作,确保“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系统能够顺利上线。二是根据《关于抓紧做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我局发布的各类事项(重点是行政许可事项)要素进行全面对标检查,查摆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落实。
(七)强化法治宣传,健全法律宣传教育机制
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派发《民法典》全书、开展专题党课、制作主题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向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宣传《民法典》所涉及财政职能事项的相关条款,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往心里走、往实里抓,在工作中突出财政特色,增强工作实效。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还需提升;三是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加强,宣传方式有待创新。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度,榕城区财政局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管理环节中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改革、加强监管,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并进一步推进财政“放管服”等各项工作的改革,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创新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
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