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落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2021年度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关于印发<榕城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揭榕法治委〔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的通知》(揭榕法治办〔2021〕2号)和《关于印发<榕城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揭榕法治委〔2021〕3号)的工作部署,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监督,不断完善法治政府的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聚焦知法懂法,根植法治精神
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财政法律法规,促进广大财政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围绕线上线下,营造浓烈氛围
积极整合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措并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治知识学习,积极营造财政部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为主要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内容。二是充分运用内外网络,借助“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e财学”等学习平台,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并进行学考,全局每年应考率达100%。
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落实依法治区、依法行政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印发<榕城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揭榕法治委〔2021〕1号)和《关于印发<榕城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揭榕法治委〔2021〕3号)等文件,组织业务人员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学以致用,在提升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的同时向群众宣传相关专业法律知识。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为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财政领域具体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规范财政行政行为,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职责分工,并根据工作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股室和责任人,强化法治财政思维,提升财政法治能力,将法治建设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形成了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为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适时性、合法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根据《关于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揭榕司函〔2021〕60号)、《关于报送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情况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开竞争、与新《行政处罚法》规定和原则不一致、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清理。
2.优化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实行告知承诺方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开展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工作,并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中正式应用“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同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的要求,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于行政许可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双公示”工作,按时开展年度备案工作。
3.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榕城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揭榕财﹝2021﹞84号),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对我区11家行政事业单位和4家代理记账机构2020年度会计执行情况实施会计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重要性的认识。
4.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引>的通知》(揭市财监〔2021〕52号)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对我区2020年政府及部门决算和2021年政府及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本次预决算公开检查确保各单位公开文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促进预决算公开的及时、完整、真实,有序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
5.开展涉农专项资金和农村财务管理检查。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涉农补助资金、农村财务以及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检查的通知》(揭榕财〔2021〕41号),为更好地做好涉农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水平,我局对有关街道和村(社)的涉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村(社)的财务管理等情况组织进行检查,通过各街道自查自纠与区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街道办事处、社区的财务管理工作。
6.举办培训班,强化法治宣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明确普法内容,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专题培训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举办榕城区政府采购政策暨智慧云平台操作流程培训班,全面学习领会新时期政府采购政策,熟悉智慧云平台操作流程,不断提升采购人政府采购政策水平,提高采购人智慧云平台操作水平。二是举办2021年揭阳市榕城区政府会计准则等综合培训班,巩固推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内部控制实施见效,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提升“数字财政”核算域操作水平。三是举办“2021年度榕城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对全区各街道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共993人进行支农政策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适应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促进各项财政支农政策落到实处。
7.开展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榕委发〔2020〕10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部署和预算法有关规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中仙梅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2020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凤岐华侨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残疾人二项补贴等4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通过单位自评和对项目开展现场评价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实效。
8.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榕城区国有资产情况。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揭榕委发〔2020〕6号),我局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摸清榕城区各类国有资产情况,形成《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进一步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中,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宣传方式略微单调;二是行政执法知识储备不足,对于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入;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接下来,榕城区财政局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2022年度揭阳市榕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争取取得好成绩;二是将法治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管理环节中去,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进改革、加强监管,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和财政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
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