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营造良好出行环境,榕城区电子执法系统(电子告知单)将于2023年2月15日执行。
一、执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揭阳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揭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执行区域
榕城辖区内市政道路人行道
三、电子执法系统(电子告知单)外形
四、执行时间
榕城区电子执法系统(电子告知单)自2023年2月15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请广大市民予以大力支持,合理利用公共资源,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电子告知单是行政执法设备,不得无故破坏,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市区停车秩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对违反规定的,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牵头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