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定于2021年7月28日9:00-12:00时,在榕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大院2号楼9楼919会议室召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方案一:
1、居民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0.7元征收;
2、非居民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1.0元征收;
3、特种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1.3元征收。
方案二:
1、居民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0.9元征收;
2、非居民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1.2元征收;
3、特种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1.5元征收。
本次成本监审,由第三方公司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监审工作并出具监审报告,在监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核定成本结论。
根据2018至2020年度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年平均总成本,核定纳入调价总成本费用为14506.58万元/年(含清洁卫生费和垃圾处置费)。
四、听证参加人员
(一)工作人员
区发改局郑盈盈、陈子丰、陈鹏光同志为此次听证会听证人。
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拟派数名人员参与听证会工作事宜。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共计25人,由榕城区政府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社区代表、专家学者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政府部门代表8人:
区政府办:许 超; 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吴梓平;
区司法局:胡燕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许伊琼;
区财政局:张细雄;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国伟;
区民政局:黄楷旭; 区城管执法局:陈润明。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人:
人大代表:何洁玫; 政协委员:林少明。
3、社区代表1人:林武亮。
4、专家学者代表1人:廖喜鹏。
5、消费者代表13人:
居民代表5人:陈容国、陈晓烽、林伟群、吴旭生、袁树波;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4人:揭阳市兴源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楚兵、榕城区吉裕文具厂负责人陈淡波、揭阳市明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少明、揭阳市和联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彦鸿;
个体经营户代表4人:蔡伟辉、陈德荣、林锐丰、郑庆鸿。
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将邀请揭阳市主要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参加(2人),并邀请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单位代表参加旁听(3人)。
特此公告。
(揭阳市榕城区政府办公大院二号楼9楼912办公室;联系人:陈子丰,联系电话:8630645)
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