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现将《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0〕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各企业可以自行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申报),于2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一式四份,品牌培育项目一式八份)上报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传真:8629999
附件: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0〕45号)
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