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揭阳市商务局 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通知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0〕220号)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进口贴息事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附件《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一章“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提交相关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如营业执照、海关报关单、合同或设备参数证明文件等,其中非中文版合同应提供中文翻译件)以便审核,要按要求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指定的申请表。同时要提交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由企业负责。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16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政府大院二号楼814B)。联系电话/传真:8629999
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揭阳市商务局 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通知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0〕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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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榕城区财政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