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街道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
二、请街道办事处要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附件3)进行初审,确保自评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并核查各申报单位近年来有无安全、环保、质量、信用等方面的问题,于2021年7月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局(投资合作股)。同时,指导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本地区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监管,按照“每三年一复核”的原则。
附件:
1、《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1]280号)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7号)
3、申报材料
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