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险公司、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险2021业务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1〕475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于2022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享受财政资助,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传真:8629999
附件:《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险2021业务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1〕475号)
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