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各环节流程,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质量与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优化榕城区科学技术局专栏布局,提升用户体验,使其界面更加简洁、信息分类更加清晰。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科技创新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效果。
(五)监督保障
成立榕城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成员由各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各股室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更新、维护;同时,实行领导审核制度,凡上传网站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方可上传。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责任追究的情况,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广应用以来,我局已熟悉掌握运用此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尤其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科技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在个别信息发布上存在一定滞后。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新一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编写与解读能力,对科技政策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增强信息实用性。同时,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好信息发布预提醒机制,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对外公开,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