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来,榕城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政法治建设为目标,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揭阳建设工作。经自查自评,现将本年度落实法治揭阳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今年来,区民政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稳政治方向,及时、全面、准确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贯彻要求,同时,聚焦民生福祉,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各项民生工作抓紧、推深、做实。
一是提高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56元、331提高到686元、361元;低保标准提高至城镇880元/人月、农村708元/人月。全区农村特困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月1136元;城镇特困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月1659元。
二是落实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兜底保障。一方面聚焦特殊群体,落实应保尽保。截至12月末,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569人,其中农村特困1311人,城市特困258人,全年共支出特困供养金2350.90万元,特困护理费397.39万元。另一方面聚焦急难扶助,落实应救尽救。对因重病、重残、年老体弱等支出型扶贫户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后依然贫困的,实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实施精准临时救助,截至12月末,实施临时救助589户,累计救助金额86.11万元,其中临时备用金救助对象440户,累计救助金额21.92万元。
三是落实“五社联动”机制。全区建成社工站17个,社工点36个,在职社工218个,其中事务岗34个,服务岗184个,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101人。双百工程实施以来,联动社会组织61个,发展志愿者44人,组织社区活动120个,链接慈善资源折合人民币120.8万元,服务困难群众达4060人次。服务辖区内困难群众2690户,开展入户走访3567户,开展个案救助129个。
四是开展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8月9日,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分类精准做好重点社会救助对象保障工作的通知》,为我区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5户24人实施临时救助,拨付临时救助金1.22万元,同时为全区100名登记失业的重点社会救助对象链接就业资源。9月13日,根据《揭阳市民政局 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向全市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我区为8月份低保10812人、特困1571人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0元,共计拨付救助款123.83万元。
五是提高我区孤儿的养育水平。2022年1月1日起,我区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截至12月份,共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479.10万元。
六是提高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2022年1月1日起,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188元、252元。截至12月份,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723.51万元。
七是提高我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我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我区城乡居民的殡葬基本权益,截至2022年12月份,全区共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399.68万元,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各项年度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水平。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全面完成,并将依法治市工作纳进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并列进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将依法治市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二是学用结合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作中坚决执行贯彻党的法治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制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和要求,落实法制工作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由办公室牵头,细化全年局各业务股室法制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做到周密部署工作、精心开展各项普法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理论素养,结合宪法学习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等重要节点,通过三会一课、党风廉政推进会以及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渠道,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强化对专业法律的学习,加强日常“充电”。
三、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情况
一是法治机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持续研究细化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理顺执法职能,优化执法队伍,基本实现行政执法职责、队伍整合、执法保障“三到位”。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确保了政策文件制定程序的合法有效,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
二是行政执法根基进一步夯实。切实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执法标准化建设和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从执法队伍、执法规范、执法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事前主动公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办事依据、标准等必要信息,事中规范公示执法证件、执法程序,履行告知义务,事后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处罚等信息公示制度。
三是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健全完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重要规章、制度列入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落实不少于2次的集中专题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不折不扣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要求,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
四、加快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考法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引领,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学法用法。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切实增强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二是全面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节假日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厂区、居民区的宣传专栏,张贴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提高公众对民政业务知识的理解。开展民政相关政策进基层宣传活动,利用社会工作者到基层开展调研、慰问活动的契机,积极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五、全面推进法治揭阳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推进有力。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与民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各项年度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理论学习,把准依法行政工作方向。区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二十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发挥头雁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掀起学习热潮,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二是推进民主法治机制,行政决策规范有序。加强决策前把关,建立法律审查制度。对于决策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需提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提交班子讨论决策,防止决策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依法决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普法依法治理有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围绕民法典、疫情防控、文明促进、农村法律等内容,以基层调研、慰问为契机,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夯实法治基础。建立健全干部学法机制,年初制定干部学法计划,深入围绕宪法、农村基层自治、民法典、行政执法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共同创建良好学法氛围。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揭阳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 “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联合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对14种违规情形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并依法予以公示。
综上,榕城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揭阳建设自评结果为: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