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对依法登记的区属社会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度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518个,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426个。未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92个,其中一年未参加的33个,连续两年未参加的16个,连续三年未参加的43个。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
1、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区属社会组织名单
2、未按规定报送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区属社会组织名单
3、未按规定报送2021、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区属社会组织名单
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