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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2020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2020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2020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24万元。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揭市财社[2019]123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揭市财社[2020]107号),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区1.24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孤儿助学)方面。具体如下:

      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1.24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揭市财社[2019]110号),2020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资助我区29.3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大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万元。用于资助我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加强能力建设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试点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支持我区经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引进和培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监护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试点全面建设。

    (二)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17.37万元。主要用于新兴街道社会工作站聘用社工的工作补贴,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优抚安置对象等人群提供服务。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采取“做实做细一个村(居),逐步向周边社区辐射”的模式,将专业服务开展到村(居)群众家中,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全面客观把握服务需求,有效落实惠民政策,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社工成长计划项目6万元。用于广东社工“双百计划”2街道社工站开展活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对象等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20〕74号)、(揭市财社〔2020〕151号),2020年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共计48.9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养老服务及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具体如下:

    (一)第一、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11.9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双百计划”社工站社工市级配套工资发放。通过项目实施使社工更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二)养老服务体系项目3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消防设施。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公办养老机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上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区分成的通知》(揭市财社[2020]11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下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区分成的通知》(揭市财社[2020]163号),2020年安排区级福彩公益金共计211.610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康复救助及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项目:80-99周岁老年人生活津贴106.7万元。

主要用于资助我区80-99周岁老年人生活津贴。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项目联系人:陈淼珊,联系电话:(0663)8632201。

     (二)儿童福利项目39.5881万元

       1、区儿童福利中心设施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33.5881万

元。主要用于资助区儿童福利中心完善养治教康设施设备配套和日常运营补贴。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

     项目联系人:林炳雄,联系电话:(0663)8622201。

      2、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区未成年

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有关经费。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项目联系人:林炳雄,联系电话:(0663)8622201。

   (三)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42.3221万元。

主要用于资助我区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及困难救助等支出。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项目联系人:林炳雄,联系电话:(0663)8622201。

   (四)社区服务及其他公益事业项目23万元。

      1、社会组织建设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经费。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组织活力,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康健发展。

      项目联系人:洪世佳,联系电话:(0663)8632201。

      3、广东“双百社工”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双

百计划”社工站社工区级配套工资发放。通过项目实施,使社工更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联系人:陈淼珊,联系电话:(0663)8632201。

     4、“和谐婚姻”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和

谐婚姻”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我区婚姻家庭和睦,社会稳定。

     项目联系人:陈澎洋,联系电话:(0663)8756450。

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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