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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131.56万元。

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18]90号)131.5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项目方面。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及重大风险隐患点的整改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供给能力,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91万元。主要用于榕城区儿童福利中心设施改造设备配套建设。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机构在照料、教育、康复等服务水平,提高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的生活质量。

(三)社会公益项目0.5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服务方面补贴。通过项目实施,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优抚安置对象等人群提供服务,将专业服务开展到村(居)群众家中,有效落实惠民政策、。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财政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18]56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财政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揭市财社[2018]5号),2018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资助我区93.7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榕城

区金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支持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二)孤弃儿童康复护理补助项目13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孤弃儿童护理费用。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孤弃儿童的生活质量。

(三)功臣安心计划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转补助项目,为各类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专业服务服务。通过项目实施,为优抚安置对象精准服务,全面客观把握服务需求,有效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密切了党政军民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四)社会公益项目30.74万元。主要用于梅云街道慈善超市建设15万元、新兴街道“双百社工五年计划”项目15.7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使生活困难群众得到救助,使社工更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老年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18]28号)、《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揭市财综[2018]51号)、《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揭市财综[2018]89号)、《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揭市财综[2018]101号),2018年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共计84.39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养老服务及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6.2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双百计划”社工站社工市级配套工资发放。通过项目实施使社工更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二)养老服务体系项目78.1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老年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区分成的通知》(揭市财综[2018]98号),2018年安排区级福彩公益金共计14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老年福利、儿童福利、社区服务及其他公益事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老年福利项目87.6768万元:8099周岁老年人生活津贴50万元,资助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37.6768万元。

主要用于资助我区80-99周岁老年人生活津贴、资助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项目联系人:郑晓东,联系电话:(0663)8632201。

(二)儿童福利项目42.0732万元:区儿童福利中心设施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42.0732万元。

主要用于资助区儿童福利中心完善养治教康设施设备配套和日常运营补贴。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

项目联系人:林炳雄,联系电话:(0663)8622201。

(三)社区服务及其他公益事业项目11.25万元。

1、社会组织建设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经费。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组织活力,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康健发展。

项目联系人:洪世佳,联系电话:(0663)8632201。

2、广东“双百社工”项目5.2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双

百计划”社工站社工区级配套工资发放。通过项目实施,使社工更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联系人:陈淼珊,联系电话:(0663)8632201。

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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