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为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茂名市电白区“3•16”自建房火灾事故,特别是溪南街道东寨村“3•26”厂房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切实履职尽责。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日,又是初春旅游的好时节,群众集中出行、踏青旅游和祭祖扫墓等活动频繁,人流量增多,又加上春季风干物燥,安全风险增大,是安全事故多发期,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突出重点,抓好排查整治。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紧密结合春季季节特点,紧盯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要坚决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等突出隐患问题,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明火烧纸祭拜等行为风险,检查香炉是否做好物理分隔措施,是否及时更换宗教场所内破旧老化电器线路等。要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风险防范,特别是有山体滑坡风险的场所要做好防护措施。要加强对开展大型宗教活动的风险管控,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火灾、踩踏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准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合理安排工作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现场管控,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有关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向属地镇(街道)和我局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请有条件的场所组织场所内工作人员和义工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并将有关培训视频、图片等资料及时上报区民宗局。
揭阳市榕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