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压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场所主体意识,引导场所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榕城区民宗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承诺书》,扎实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承诺工作。
一是积极响应,依照法规签订承诺书。榕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全区58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书中明确,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是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责任书中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日常安全风险排查,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消防演练。
二是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民宗局紧扣主题,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网站、公告栏等载体向社会公示《承诺书》,并督促其强化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众利益并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书的签订有效强化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能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齐抓共管,对预防事故发生和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谐社会等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