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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市级“菜篮子”基地的通知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市级“菜篮子”基地的通知》(揭市农〔2020〕89号)要求,为稳步推进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更好地发挥市级“菜篮子”基地在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中的骨干作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满足市民美好生活对“菜篮子”产品的需求,现组织开展我区有关市级“菜篮子”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级“菜篮子”基地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基地,品种主要是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禽蛋类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

  (二)基地相关手续完备,基地正式投产2年以上。从申报之日起,基地土地(场地)租赁使用年限3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执行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和可溯源的档案信息管理;具有基地环境、产品质量的有效检验报告。

  (三)基地向社会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基地生产、加工、储备的相关产品质量处于市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省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

  (四)基地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符合规划、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条件等要求。

  (五)基地规模化程度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高,基地生产规模居市或县(市、区)内前列。

  (六)基地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有较高的质量保证能力,近三年未出现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揭阳市市级“菜篮子”基地:

  (一)申报基地经营主体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申报基地获得HACCP、ISO9000、GAP等认证;主营产品已获国际标准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基地主营产品已获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绿色农产品证书,有机农产品证书,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

  (四)基地主营产品具有注册商标。

  (五)有较齐全的农产品安全监管设备设施,监管制度健全,基地产品可实现二维码等信息化溯源。

  三、申报材料

  具备条件的单位自愿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地近2年来生产经营情况总结。

  (二)揭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申报表。

  (三)申报单位最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畜禽基地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四)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五)基地近二年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六)基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管理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生产纪录档案。

  (七)基地及其产品供应揭阳市辖区范围的购销合同(自产自销者另行提供说明和证明材料)。

  (八)基地和产品认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九)单位资质荣誉如龙头企业、示范社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十)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上报,所报材料中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交原件备查。

  四、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10月26日。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的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3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再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电话:8623191,电子邮箱:jy8623191@126.com

  附:揭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申报表

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揭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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