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揭阳古城水系连通防涝治理工程--望江北路玉滘溪节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揭阳古城水系连通防涝治理工程--望江北路玉滘溪节点改造工程位于揭阳市榕城区,项目代码:2404-445202-04-01-151195,属改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榕城区古城游客服务中心附近、望江北路与玉滘溪交叉处的桥梁两侧道路和桥下玉滘溪暗涵进行改造,望江北路与玉滘溪节点处新建桥梁1座,桥梁长30m、宽41.6m,配套建设引道总长约384m、宽40m。项目涵盖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地下管线迁改等。
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79h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74hm²,临时占地面积0.05hm²。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项目挖填方总量为6.15万m³,其中挖方总量4.85万m³,填方总量1.3万m³,借方总量0.36万m³,全部为外购,弃方总量为3.91万m³,弃方外运至绿源环保有限公司。工程概算总投资4975.9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7.3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债券资金统筹和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工程已于2026年3月20日开工,计划于2026年12月底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9hm²。
(二)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和林草覆盖率10%,表土保护率不做指标要求。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与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压扰动面积和损坏地貌、植被。
三、技术审查核定的水土保持投资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200.1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42.1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7.99万元。本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764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形成工作制度,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定期检查落实。
(三)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六)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请切实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八)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九)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揭阳古城水系连通防涝治理工程--望江北路玉滘溪节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pdf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