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统筹服务资源开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632号)文件要求,现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承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运营主体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粮油种植类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4.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资源;5.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6.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2026年榕城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运营主体遴选申请表》(参考模板详见附件),并提供有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年财务报表、专职从业人员名单、现有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复印件、近两年托管服务的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形式: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并逐页盖章,一式三份递交至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报送电子版。
2.资料报送时间:2026年9月20日前,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3.地址:榕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股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663-8623191
三、遴选流程
由榕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择优遴选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2026年榕城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申请表》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2026年榕城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申请表
说明:若运营主体为联合体,请每个主体单列一张表格。表格需详细填写运营主体基本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情况、从事农业服务领域年限、人员构成、经营管理情况),服务能力情况(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年服务覆盖区域和面积等情况),现有农机设备清单(含名称、品牌、数量、原值等),已有办公、培训、产品展示区域建设情况,设施农业用地及厂房、仓库、流转土地等情况,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情况。